目 录
(一)送达文书案件
1.福建64家法院共同协助台湾地区两级法院送达文书案
2.江西南昌西湖区法院协助台湾南投地院送达文书案
3.黑龙江高院协助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送达文书案
4.广东东莞中院协助台湾新北地院送达文书案
5.福建福州中院请求台湾法院协助送达文书案
(二)调查取证案件
6.京黑豫粤法院协助台湾台中地院就一诈欺案调查取证案
7.沪苏琼法院协助台湾台中地院就一请求分配剩余财产事件调查取证案
8.北京高院协助台湾高等法院就一损害赔偿事件调查取证案
9.福建莆田中院协助台湾士林地院就一诈欺案调查取证案
10.四川成都中院协助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就一离婚事件调查取证案
11.内蒙古包头中院请求台湾法院协助就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查取证案
(三)罪赃移交案件
12.陕西西安中院向台湾地区被害人林某某等2人返还财产案
13.广东东莞中院向台湾地区被害人陈某某等17人返还财产案
(四)裁判认可和执行案件
14.林某某向江苏苏州中院申请认可台湾士林地院民事判决案
15.康某向重庆五中院申请认可台湾高雄地院民事判决案
案例1
福建64家法院共同协助台湾地区两级法院送达文书案
——涉602名受送达人及1200余件司法文书送达
(一)请求事项
2014年4月底和7月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先后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分两批次提出的共涉1200余件司法文书的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送达台湾台中地方法院2013年度易字第3583号、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014年度上易字第639号钟某诈欺取财未遂案的一、二审刑事判决书。
(二)办理情况
该文书送达系列案件涉及的受送达人602人分布在福建省64个县市区,涉及一、二审送达司法文书共计1200余件。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文书送达工作,福建高院法官加班加点,逐件逐案核对司法文书,确定具体协助的64家基层法院,及时完成转送。各协助基层法院收到材料后,均做到当日立案、早日送达、早日反馈。涉案受送达人数最多的协助基层法院需送达文书132件。因人口流动性大,许多受送达人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难以一次完成送达,加之一些受送达人存在“厌诉”等排斥情绪及“签收即是认可”的法律认识误区,文书送达中所遇到的困难始料未及,但最终全省各协助法院经过通力合作、共同努力,顺利全面完成协助送达。该司法互助系列案件的送达成功率达73%,送达平均耗时15天,比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确定的3个月时限缩短75天。
案例2
江西南昌西湖区法院协助台湾南投地院送达文书案
——对同一受送达人9次协助送达
(一)请求事项
自2013年7月2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先后9次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送达台湾南投地方法院2013年度重诉字第69号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事件、2014年度声字第62号撤销处分事件等裁定、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给同一受送达人大陆居民王某某。
(二)办理结果
江西高院根据台方提供的受送达人地址,将该案转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办理。送达人员先后9次对同一受送达人王某某进行了直接送达。其中,2013年送达4次、 2014年送达3次,2015年送达2次,均成功完成送达。
案例3
黑龙江高院协助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送达文书案
——尽力查找外出受送达人
(一)请求事项
2013年8月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送达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2013年度婚字第406号离婚事件法庭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给受送达人大陆居民艾某。
(二)办理情况
黑龙江高院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予以协助。向阳区法院在送达过程中发现,受送达人已经离开台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搬迁至上海,且该送达地址并无受送达人法定代收人可代收。黑龙江高院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秉承尽最大努力予以协助的精神,开始在受送达人熟识的人群中多方多次寻找受送达人的在沪地址及联系方式。最终从受送达人一名同学处获得其手机号码,与受送达人取得了联系。考虑寻找受送达人已经花费不少时间,为提高效率,减少周转环节,黑龙江高院决定直接以法院专递方式将受送达人告知的在沪地址作为实际送达地址将相关文书予以送达,最终于2013年11月13日成功送达。
2014年1月3日,黑龙江高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再次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送达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2013年度婚字第406号离婚事件法庭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给受送达人,黑龙江高院采取相同送达方式,于2014年1月11日予以成功送达。
案例4
广东东莞中院协助台湾新北地院送达文书案
——地址不明仍尽力协查并成功送达
(一)请求事项
2014年5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送达台湾新北地方法院2010年度诉字第179号返还欠款事件判决书给受送达人大陆居民曾某某。
(二)办理情况
广东高院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协助。东莞中院收到材料后,立即赴台方提供的送达地址进行直接送达。但到达该地址送达时发现,该档口已经转让,不再由曾某某经营。承办法官经向现经营者了解询问,同时连续几天向附近商户、商场管理处进行咨询,经过法院主导多方努力寻找,终于获得曾某某的联系电话。在取得联系后得知,曾某某现经营地址在广州市萝岗区。为尽快完成送达,体现高效、便民的原则,东莞中院承办法官直接赴广州找到曾某某,在确认其身份后,于2014年6月16日将有关文书直接送达给了曾某某。
案例5
福建福州中院请求台湾法院协助送达文书案
——台湾法院协助大陆法院成功送达
(一)请求事项
2013年7月 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向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发出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协助向台湾居民郭某某、倪某某及乔福塑胶(福州)有限公司送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倪某某诉被告郭某某、倪某某及第三人乔福塑胶(福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司法文书。
(二)办理结果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根据福州中院提供的受送达人的地址,及时完成了向3名受送达人的送达,其中向2名被告直接送达,向1名被告寄存送达。本案有2名被告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福州中院递交了授权委托书、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成功完成送达并及时反馈,有力地促成了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成功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例6
京黑豫粤法院协助台湾台中地院就一诈欺案调查取证案
——多地法院和多家银行共同协助完成电信诈骗案取证
(一)请求事项
2014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第1030056467号调查取证请求书及所附台湾台中地方法院2014年度易字第947号诈欺案件之相关材料,请求协助查询20个银行账户的开户人基本资料、账户交易明细表,并依账户交易明细表内汇款记录,调取被害人汇款时所填之汇款单,查明被害人为何人,并制作笔录。
(二)办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台方请求书后,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及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据台方起诉书所述,被告人江某某作为诈骗犯罪集团内的“车手”,使用20张大陆银联卡,通过台湾地区的ATM机大量领取诈欺被害人汇入人头账户之款项。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就被告人涉嫌诈欺向台湾台中地院提出刑事检控。
根据台方提供的涉案信息,案涉的银行账户较多,但仅有各银行卡的类别银行名称,而无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相关信息。为确定具体协助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协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首先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协助查询确定涉案20个银行账户所涉及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尔后根据开户银行名称所在地将有关材料转送北京、黑龙江、河南及广东四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协助。
北京高院在协助调查所涉12个银行账户过程中,首先根据已经确认的12张银联卡分别归属于北京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以及北京农商银行等8家银行,前往该8家银行查到开户人信息资料、联系电话以及该银联卡涉案期间的所有账户往来明细。然后通过银行预留的开户人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分别与12名开户人一一进行电话联系,但仅联系到1名开户人刘某。其他开户人的电话经多次拨打或者无人接听、或者无法接通、或者已停止使用,对此,承办法官一一作了工作记录,并对唯一联系到的开户人刘某,制作了调查笔录。根据与涉案当事人刘某的谈话内容、账户交易明细及北京地区无人报案的情况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应当是利用了刘某等人的银行账户,将从他人处骗得的赃款汇入到这些账户并迅速转走。承办法官在规定办案期限内完成涉及北京地区的8家银行账户资料的调查,并对12张银联卡的2271条信息进行分析,形成了《调查笔录》、与各开户人的电话联系《工作记录》及《调查取证说明》等证据资料报送最高人民法院。随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和道里区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亦相继通过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了协助取得的证据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在收到取证结果后及时对台予以回复。
案例7
沪苏琼法院协助台湾台中地院就一请求分配剩余财产事件调查取证案
——多地法院协同完成取证
(一)请求事项
2014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调查取证请求书及所附台湾台中地方法院2011年度重家诉字第26号请求分配剩余财产事件相关材料,请求协助查询台湾居民陈某某在大陆之资产明细及其在大陆开设账户于2008年9月18日之余额为何。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再次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补充调查取证请求书,请求协助查询台湾居民陈某某是否买受三亚某假日酒店之房屋。
(二)办理情况
虽台方第一次请求查询事项较为宽泛,但据台方在其所附材料的“民事申请调查证据暨答辩状”中提供的陈某某在大陆的财产线索(包括不动产及银行账号),本着尽力协助和尽可能协助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确定协助法院,并于2014年1月13日分别向上海、江苏、海南三地高级人民法院转送相关材料。201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将台方补充调查取证请求书转送海南高院。在协助中,因上述财产线索涉及多个银行账户且互有交织,沪苏琼三省市有关法院本着通力合作、尽力协助精神,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协助。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及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其调取的证据材料或查询结果按照程序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于2014年5月16日将有关人民法院取得的全部证据材料回复台方。
案例8
北京高院协助台湾高等法院就一损害赔偿事件调查取证案
——协助调取证据材料达500多页
(一)请求事项
2014年7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调查取证请求书及所附台湾高等法院2011年度重上更(二)字第84号损害赔偿事件相关材料,请求协助查明北京市和睦家医院于2009年8月14日是否有名为王某某之病患死亡,并检送死亡证明书或病例供参。
(二)办理情况
北京高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转送的上述材料后,及时先行电话联系北京市和睦家医院医务处,经询问了解到该院确有台湾高等法院调查取证请求书所描述的名为王某某的病患,其死亡证明书以及病例材料存放在该院档案处。为了尽快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北京高院承办法官前往和睦家医院调查取证。因病例资料庞杂,且部分内容如病房查房记录表等无需调取,承办法官遂与和睦家医院档案处、医务处工作人员共同对相关资料予以甄别、调取。经过几天的工作,共调取死亡证明书和病例资料等共计500多页。最高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在收到取证结果后及时对台予以回复。
案例9
福建莆田中院协助台湾士林地院就一诈欺案调查取证案
——及时规范完整协助取证
(一)请求事项
2013年9月9日及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分别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调查取证请求书、补充调查取证请求书及所附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审理的2013年度易字第222号诈欺案件相关材料,请求协助取得相关笔录、鉴定报告、现场照片等众多证据材料。
(二)办理情况
该案涉及台湾地区民众瞩目的胡某某断掌骗保案。胡某某系台湾地区居民,先后向台湾地区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平安险后,于2011年11月3日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某处,持购买来的斩骨刀自残左手手掌。胡某某向台湾地区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保险公司认为胡某某涉嫌制造保险意外事故并诈领保险金,故拒绝理赔并报警。
福建高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转送的台方请求书及相关材料后,立即指派专人指导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办理。莆田中院办案法官克服本案涉及取证单位众多、调查事项庞杂及本身结案繁忙的困难,连续加班加点,在规定办理的时间内针对台方请求调查的具体事项,逐一调取了包括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报告、现场相片等在内的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共392页。调取的证据材料全面、规范、完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圆满完成了协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在收到取证结果后及时对台予以回复,胡某某最终因自残骗保而被台湾方面绳之以法。
案例10
四川成都中院协助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就一离婚事件调查取证案
——尽心尽责细致协助取证
(一)请求事项
2014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的调查取证请求书及所附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2014年度婚字第514号离婚事件相关材料,请求确定所附材料结婚证上照片是否为岳某某本人,如不是其本人,请求确认照片上的人是何人及其现住所地。
(二)办理情况
台方此次请求协助调查取证与之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台方送达此案文书回复情况密切相关。2014年8月10日,四川高院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收到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络人送达文书请求,请求协助送达台湾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2014年度婚字第514号离婚事件司法文书给受送达人大陆居民岳某某。在协助文书送达过程中,岳某某称其从未与台湾地区的任何人结婚,并拒绝签收相关司法文书。四川高院遂将上述送达情况及时回复台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高院转送的台方请求协助调查取证材料后,经研究,决定先从台方所附公证书入手,承办法官先赴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调取了涉案当事人结婚公证书档案,包括结婚证复印件、岳某某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后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了涉案当事人结婚登记原始档案,调取涉案当事人结婚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岳某某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尔后,承办法官驱车200多公里到岳某某户籍所在地公安局调取了其户籍证明、该局签发的岳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本地找到岳某某本人,就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