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477号)要求,推动和指导各地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工作,我司在总结归纳全国税务系统历年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编写了分行业、分事项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指引。
现将银行、保险、证券、汽车、电力、建筑6个行业和关联交易、跨境投资、股权转让、财政补贴4个事项的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下发给你们,请在试点工作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阶段选择企业集团总部和重点成员单位,对分行业、分事项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指引中的风险事项进行逐一分析排查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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