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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供申请人参考,不具有强制性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布
根据2025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8号第二次修正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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