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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及出口退税政策法规汇编

 

免、抵、退部分

1.     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 “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1997.02.25国发[1997]第8号”

2.     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第50号”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1997.02.21财税字[1997]第14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07.15国税函发[1998]第432号”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1998.12.03国税函发[1998]第720号”

 

出口退税部分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2000.01.17国税函[2000]第51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12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9.01.15国税发[1999]第12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第6号”

4.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1998.06.08国税发[1998]第95号”

5.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06.08国税发[1998]第92号”

6.     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不是出口补贴——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