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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简介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一、机构简介
1、2002年12月,广东广深司法会计鉴定所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广东省首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2、2005年12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首批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
2005年10月1日起
施行。2005年9月28日,广东广深司法会计鉴定所及7名司法鉴定人编入《广东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由广东省司法厅依法对社会公告。
二、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2、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3、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4、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5、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7、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8、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9、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10、司法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三、部分委托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部分律师事务所
部分诉讼当事人
四、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陈叔军
执业证号:4402043030 电话:82127688;13808836924
机构负责人:林国齐
执业证号:4402043029
电话:82127988;1380270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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